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师生员工参与宣传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构建大宣传格局,营造良好的校园舆论环境,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并按照《beat365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西财行知院发〔2018〕10号)文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各处(室)、二级学院(部)的宣传员,在宣传处备案的校级或二级单位负责宣传工作的学生,其他对宣传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
(一)宣传工作先进集体:3个
(二)宣传工作先进个人:6名、学生8名
三、评选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科学的执行评选办法。
(二)坚持标准原则:符合规定的评选要求,坚持质量第一、追求原创的原则。
(三)榜样引领原则:被评出的集体和个人对推动学校宣传工作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高度重视。领导有宣传意识和大局观。每学期对本单位的宣传工作进行过专题研究;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有具体的工作方案。
2.组织机构健全。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建立了覆盖面广的宣传队伍。规章制度完善,形成稿件撰写、审核、报送、发布以及管理培训的有效工作机制。
3.新闻宣传成绩突出。积极参与学校宣传工作,主动提供新闻报道线索和素材,积极向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校报、官方微博、官方抖音等校内媒体报送信息;领导切实担任稿件审核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工作和开展的文化活动,善于发现挖掘工作中的亮点(典型事件、人物、经验、成果),报道准确、及时,效果显著,发表在校内外媒体的稿件数量多、质量高、影响大。
4.宣传阵地管理好。遵守学校舆论阵地的管理规定,在校园内没有乱贴海报、乱摆展板、乱挂条幅标语等现象。
5.网站建设有特色。有专人管理,内容丰富,栏目信息更新及时,舆论引导及时有效。
6.思想建设有成效。在学校开展的校风、教风、学风以及师德建设和文明修身等活动中成效显著,师生员工精神面貌好,文明素质高。
7.积极支持配合校内外有关采访报道。没有被校外新闻媒体报道负面信息而影响学校声誉,没有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8.各部门在搭建新媒体平台活动运营、技术创新、文化传播、服务师生校友等方面富有特色和成效。维护学校声誉,扩大我校在高校和社会中的影响与作用。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工作认真,能围绕学校中心开展宣传工作,具有宣传工作者的良好职业道德和素质,较好地履行宣传员职责。
2.责任心强,思想品德好,自觉学习新闻理论,锻炼业务技能。
3.积极向校园网、官方微信、校报、微博、抖音等校级媒体报送、发布新闻信息,年发稿数量多、质量高。
4.新闻捕捉、策划和撰写能力突出,在本部门宣传工作中起骨干作用,通过宣传工作,能充分展示本部门的工作成效与特色。
5.有创新精神,能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工作的内容和方法,组织开展的活动有特色。
6.主动在校外媒体上宣传报道学校或部门亮点(典型事件、人物、经验、成果),报道准确、及时,扩大学校知名度及影响力。
7.参与策划新媒体宣传方案并取得较好效果,为我校招生、品牌建设做出突出贡献,作品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或在新媒体内容采编制作、平台运营、技术创新以及推进媒介融合等某一方面取得较为突出成绩的个人。
8.积极协助宣传处做好校内外各项重大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或重要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9.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的情形发生。
(三)先进个人(学生)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学校校规校纪、宣传工作相关制度,无重大工作失误,无影响学校声誉等现象出现。
2.有集体意识和大局观,能主动为我校宣传工作建言献策、积极参加各类宣传活动,积极承担并高效完成老师交办的各项任务。
3责任心强,思想品德好,自觉学习新闻理论,锻炼业务技能。
4.个人或个人所负责的团队在内容采编、策划创新、平台运营、推动媒介融合等方面具有重要贡献和突出成绩。
5.主动维护学校声誉,树立学校形象,扩大学校在社会中的影响力。
五、评选办法
1.先进集体由各部门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先进事迹材料,向宣传处申报。
2.先进个人由各部门对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名单并填写先进事迹材料,向宣传处申报。
3.宣传处根据上报材料和年度工作实绩、宣传资料记录等提出拟表彰单位、个人名单,并联合党委办公室、人事处、人文艺术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考评、打分,按分数高低评定优秀。
4.表彰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审定。
六、评比表彰
对获得先进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七、注意事项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申报活动,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要求事迹突出、内容丰富、具体生动,字数不少于800字。事迹材料和申报表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打印。申报材料(纸质版)于12月14日12:00前报宣传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QQ邮箱(291089241@qq.com)。过期不报、且不做其他说明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宣传处
2020年12月9日